来源:齐鲁网
2017-05-05 09:16:05
齐鲁网滨州5月5日讯(博兴台 刘鹏 杨帆)自3月份以来,博兴县交警大队结合“百日会战”、“春雷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近日,在辖区内查获一起未配备押运员重点违法行为,博兴交警对该两起危化品运输车辆运送危险化学品未配备押运员的违法行为,车辆所属公司开出“万元罚单”。
博兴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吕艺镇中心街附近时,一油罐车未配备押运员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发现,车辆装载了原油,但除了司机,并未配备押运员。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执勤民警凭借现场查获录音录像,根据驾驶员以及押运员的证据信息对这一车辆所属公司开出了一笔1万元罚单。另外,执勤民警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和驾驶员进行了深刻的教育,使其认知危险品运输车辆未配备押运员的性质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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