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邹平在线
2018-03-20 13:37:03
生态环保是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2017年11月21日,邹平全县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和企业错峰生产推进会召开后,邹平县成立了经信、发改、环保、工商牵头的四个督察组,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镇街、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及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全县重污染天气管控和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环保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组夜查活动中发现,邹平县3家企业存在未严格落实企业错峰生产且在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下未落实停产措施的情况。日前,已对3家企业立案调查,并处以行政处罚。
2018年3月10日晚,环保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组夜查发现,邹平鑫哲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执行错峰生产要求,在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下未落实停产措施。县经信局、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移交县公安部门查处。县公安局干警连夜对移交案件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并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3月13日,环保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组检查发现,滨州华立建材有限公司、邹平县鑫鼎陶瓷有限公司未执行错峰生产要求,在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下未落实停产措施,且生产过程中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针对该情况,县经信局、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移交县公安部门查处。县公安局干警连夜对移交案件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并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针对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依法对上述2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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