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北晚报
2017-03-27 14:52:03
孝本腾指着自己被挖的承包藕池
记者 李 林
3月20日,家住滨城区市西街道办事处张庄村的孝本腾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自己承包村里的藕池,在没有通知和赔偿的情况下,被人挖掉一半,对于被挖掉的藕池他希望得到一个答复。
3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张庄村见到了孝本腾。他告诉记者,他父亲孝衍国在2014年3月18日和张庄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村里的藕池共5.5亩,合同截止日期是2018年3月18日,承包期为4年。“就在今年3月18日,藕池被滨城黄河河务局的施工人员挖掉一半,藕池里的藕还没有打,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期间没有接到村大队和施工方任何人通知,没有签过任何协议,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孝本腾称,自己也非常支持国家防洪工程,土地也是国家的,如果有人通知可以协商解决。
记者问到相关损失的具体数目时,孝本腾回答道:“这个损失我现在还不敢确定,包括承包费,藕池用电,用水、施肥,维护,以及我的人工,加起来至少得2万块钱。”
记者随后联系了施工方滨城黄河河务局,滨城黄河河务局工程管理科副科长刘旭忠和记者来到了孝本腾家承包的藕池。
经过现场确认,施工所挖的这块地的确为黄河防洪工程征地,刘旭忠介绍,这个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是“十三五”防洪工程,全称为黄河下游防洪工程,这个工程征地款已于2016年年底就拨付到村里了,现在施工的是该工程的中标单位,这块地已经确权,各种手续都已办齐,这块地已经成为国家土地。
3月21日,针对此事记者又采访了张庄村党支部书记孝衍福,孝衍福介绍,当时孝本腾家承包的地里还移植了一些苹果树,按规定一亩地出果期110棵树,每棵树60块钱进行赔付。“他当时数的时候数了600多棵,要求按照这个数目进行赔偿,事实都摆在那里,到现场一看就明白。”村里和他签订的合同里专门有一条明文规定,如果国家占地,村委会有权收回。“今天早晨合同已经给河务局和社区各送了一份,如果国家占地,包括油田、黄河、开发商开发,村委会有权直接收回,把承包费退给他,合同上明文写着,明文规定。”孝衍福说道。
最后,孝衍福对记者说:“赔付款确实已经下来了,我们全村十几户,就他一户不同意,就是牵扯树的事,其他人都赔付完了,土地赔偿款年前都分下去了,地上附属物也已经赔付完20多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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