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北晚报·滨州传媒网
2017-09-14 09:20:09
9月1日,滨州市食安办召开关于开展牛羊肉非法添加专项检查行动会议,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兽医局分管负责人和执法检查人员参加会议。
为切实加强牛羊肉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牛羊肉非法添加及其制品中的违法使用,会议决定,于9月4日起,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经营环节牛羊肉中“瘦肉精”专项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食二函〔2017〕72号)的文件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9月5日—6日,由市食药监局、市畜牧兽医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滨城区、惠民县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阳信县、无棣县5个县区进行了牛羊肉非法添加专项检查。检查主要以经营环节销售牛羊肉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中小型火锅店、烧烤店等单位为重点。采取现场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经营业户规范进货渠道,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未经检疫、来源不明以及掺假掺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牛羊肉及其制品;查看牛羊肉及其制品经营户和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情况、准入台账建立情况、包装标识标注情况、是否超出保质期现象。同时,严格要求食品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牛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牛羊肉经营单位45家,市食药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对牛羊肉进行现场抽样,共抽取样品50批次。检查滨城区六街牛羊肉专卖店6家、大型超市1家,餐饮店5家,抽检牛羊肉14批次;检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牛羊肉专卖店3家,大型超市1家,餐饮单位3家,抽检牛羊肉7批次;检查惠民县大型超市2家,餐饮单位6家,抽检牛羊肉9批次;检查阳信县牛羊肉经营单位9家,其中,大型超市1家,商贸有限公司2家,餐饮单位2家,牛羊肉经营店4家,抽检牛羊肉11批次;检查无棣县牛羊肉经营单位9家,其中,大型超市5家,餐饮单位4家,抽检牛羊肉9批次。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牛羊肉进货渠道大多数是从内蒙古、济南、黄骅、东营盐窝及当地购进。通过检查发现,银座等大型超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索证索票齐全;六街市场6家牛羊肉专卖店均无牛羊肉供货商资质及进货发票或收据;还有个别县区供货商资质过期。其中,检查组当场责令整改7家无牛羊肉供货商资质及进货发票或收据,未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牛羊肉供货商资质及购进发票的经营单位。当前,抽取的50批次牛羊肉样品正在检测中,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和问题产品,将追根溯源,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晚报记者 周海东 通讯员 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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