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13 19:29:10
齐鲁网滨州10月13日讯 记者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滨州市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0月15日开始,缴费标准为每人190元。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2017年新入学大学生参保后,即可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的160元/人调整为19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报销实行个人账户,按每人每年60元的额度支付。
二、住院医疗待遇
(一)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200元/次,二级医院500元/次、三级医院1000元/次。
(二)居民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乡镇卫生院支付比例为100%,二、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50%。
(三)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按同级医院正常支付比例的50%予以支付,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
(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住院费用(含门诊慢性病费用)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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