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传媒网
2017-11-01 10:37:11
在网络直播盛行的当下,很多未成年人涉足其中,面对网络直播的种种诱惑,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继而付出了高额代价。今年12岁的小华(化名)沉迷于网络直播,用其母亲张女士的支付宝账户购买礼物打赏主播。仅在9天内,总花费竟高达近5万元。在加上之前数月的打赏花费,总计高达75000多元。事发后,面对家人的教导,小华懊悔不已。“就是挖坑骗钱,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送钱。”
>>>瞒着家人打赏主播,单笔最高2000元,单人最高达2万多元
10月27日,小华的母亲张女士介绍,由于工作需要,她名下的支付宝账户里绑定了多家银行的银行卡。10月份,张女士将其一张华夏银行卡借给其妹妹使用。10月15日,张女士的妹妹在消费时,发现该银行卡里余额不足。“这张卡里的余额理应足够支付我妹妹的费用,但却意外的没钱了。我一查才发现,这张卡通过支付宝消费了很多次,都转给了一家名为‘龙珠直播’的平台。”
经过一番调查,张女士发现,原来是其儿子小华偷偷玩起了网络直播,这些钱都先后用于购买礼物,打赏给了多个直播者。随后,张女士来到了华夏银行,打印了消费明细。长长的消费记录,让张女士目瞪口呆。“孩子目前正在上初中,平时学习很紧。之前也玩过,但只是十多块钱,没想到现在一下子变成数百上千了。”
“仅在10月5日至13日,9天的时间里,小华竟然先后多达20次购买礼物用于打赏主播,总花费高达近5万元。”张女士说,这个钱是她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原本有很重要的用途。面对眼前的事实,张女士欲哭无泪,先后咨询了公安机关和律师,并给该直播公司打去了电话,询问能否将钱退回。“直播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都承认10月份花钱很奇怪,有异常,会向公司领导提退费申请。”
10月27日,记者注意到,小华单天最多的一笔打赏高达2000元,其余的单笔消费也在1000元、1400元、1700元等。小华自己统计,打赏过的主播共有58名,最少打赏金额为10元,最多的高达21242元。
>>>龙珠直播:建议家长走法律途径,希望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10月3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龙珠直播平台,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他已经与张女士就此事进行过沟通,建议她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维权。“我个人也很希望能帮助她,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从公司层面来处理。”
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直播平台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增加了限制,要想花钱购买礼物打赏主播,必须要用手机号进行注册,保证实名制。此外,对是否需要用身份证进行验证,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平台是自愿的,没有强制要求。
该工作人员介绍,此前,该直播平台也曾遇到了要求退款的情况,但很难证明打赏费用是未成年人所花,因为从注册的手机号来看,都是成年人,而支付的账号也显示是成年人。“建议还是走法律途径维权,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不仅直播平台,包括一些游戏平台,未成年人很容易注册进入,主要原因是孩子太容易获得其家人的相关信息,包括手机号、银行卡、支付宝密码等等,很容易通过注册这一关。希望家长能加强引导和管理,防止孩子接触到大额账户,不让孩子知道网络支付密码,不给消费留空间。”该工作人员说道。
>>>律师: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由于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孩子会使用手机玩游戏、看直播,但是由于孩子的自制力不够,往往会对一些付费的项目投入过多,造成父母钱财的损失。
对此,滨城信言法律服务所主任彭军介绍,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2岁的少年用其父母的钱打赏网络播主,而主播的内容与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并无必然关系,少年的这种行为无论定义为赠与还是消费,都与他的年龄、智力、经济能力和日常需求不匹配,也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因此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彭军说道。
彭军表示,少年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要求播主返还钱财。如果该播主采取恶意的手段诱骗、胁迫少年进行支付,父母还可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要求博主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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