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网
2018-03-27 10:00:0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王庆山 巩夏青
3月22日上午,惠民县公安局麻店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人员崔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3月13日下午,崔某某驾驶机动车在惠民县城区的道路上行驶时,因违反交通法规被惠民县交巡警大队民警罚款50元,为发泄心中的不满,崔某某遂拍摄了一段交巡民警执法的视频并配以辱骂内容的帖子发布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
接到报警后,麻店派出所迅速对该案展开调查。查证期间,崔某某将在手机微信朋友圈内所发的辱警贴子删除,想以此来减轻处罚,在相关电子证据灭失的情况下,办案民警遂联合县局网安大队民警对该案的相关证据进行进一步的查证,并最终获取了充分完整的证据材料。
查清事实后,麻店派出所依法报请县局对崔某某作出上述处罚。目前,崔某某已被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坚守法律底线”已逐渐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网络非法外之地”绝不是一句空话,公安机关绝不仅限于打击此类辱警、袭警的案件,对于其它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视同仁,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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