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无棣
2018-04-16 09:08:04
警情通报
4月11日,无棣县一男子孙某华酒后滋事,被传唤到派出所后仍然不配合民警执法,被无棣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4月10日23时许,无棣县公安局海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在一店铺内大吵大闹,造成该店无法正常营业。
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该闹事男子处于明显醉酒状态,拒不提供真实姓名及住址,并辱骂在场人员,民警遂将其口头传唤到海丰派出所接受询问。期间,该男子在派出所办案区撕扯并辱骂办案民警,损坏办案区内设施。无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时派员赶到海丰派出所,对该男子在派出所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民警依法将其约束至酒醒后,经询问,该男子名叫孙某华,45岁,无棣县柳堡镇人,对其本人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无棣县公安局对孙某华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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