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18 09:46:05
齐鲁网滨州5月18日讯 3月17日下午,在滨州市惠民县开发区勃李一路北段,一辆小型轿车由南向北与一顺行的电动自行车肇事后逃逸,致一人受伤。当晚朱某投案,声称其为肇事驾驶员,在办案中发现肇事逃逸驾驶员另有其人,办案民警在给朱某做了大量工作,在压力之下,承认了顶替其丈夫高某肇事的事实,高某因喝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为逃避责任,让其妻顶替。根据法律相关规定,5月16日,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对高某拘留十日、罚款二千元,对提供虚假证言的朱某拘留五天、罚款五百元。因其年仅五岁的孩子无人看管,待高某拘留执行完毕后再对朱某执行拘留。
交警蜀黍提示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记要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受害者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免将行政处罚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一是迅速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来车方向数十米至150米摆放危险警告标志;二是确认伤者伤情,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案,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援,同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三是保护好现场;四是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如实陈述、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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