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6-25 12:05:06
齐鲁网滨州6月25日讯 记者从滨州市邹平县老龄委获悉,自7月1日起,邹平县80-89周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邹平县全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邹平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邹平县将进一步提高全县80-89周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90至百岁以上老年人标准不变。
具体标准为:百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0元,90-9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80-89周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上述生活补贴将随基础养老金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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