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12 09:51:07
齐鲁网滨州7月12日讯 近日,无棣法院因当事人双方虚假诉讼,对其分别作出拘留并罚款的处罚决定。
申诉人李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对该院2014年1月6日作出的(2014)棣商初字第141号调解书提出申诉,请求撤销该调解书。该调解书确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该案经无棣法院再审查明:申诉人李某、郭某与被申诉人徐某系亲属关系,双方商定以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提出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有效的诉讼。该院再审认为,双方以虚假的房屋交易掩盖其非法的目的,决定撤销(2014)棣商初字第141号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徐某的诉讼请求。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诉人李某、郭某及被申诉人徐某以虚假的合同提出诉讼并误导原审确认合同有效的行为导致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严重扰乱了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破坏了司法公信力,经报请院长批准,决定对李某拘留10日并罚款10000元,对郭某拘留5日并罚款5000元,对徐某拘留10日并罚款10000元。考虑到三人的身体状况,对于拘留处罚暂不执行。
闪电新闻记者 通讯员 房建龙 刘晓红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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