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18-08-26 10:06:08
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月23日,沾化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耿某芝、王某俊、王某山、耿某华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耿某芝在担任沾化区某村主任期间,专门成立公司承包某电厂卸煤项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某电厂支付相应卸煤费用并禁止向运煤车司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常年多次有组织地纠集村民额外强行索要运煤车司机50元/辆的进门费、70-80元/辆的清理费,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王某俊、王某山、耿某华按照耿某芝的安排,分别负责收钱、管理卸煤人员、记工分等事宜,以上四人的行为均涉嫌犯罪,沾化区检察院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该案是沾化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二起把持基层政权的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起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有力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维护地方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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