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02 17:25:11
齐鲁网滨州11月2日讯 11月2日,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公告2018(第040号),根据《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山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标准》,经审查,下列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予以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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