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4 09:24:01
齐鲁网滨州1月24日讯 24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近年来,滨州市出台了《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多方举措进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春节期间仍严格查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时间为全年除春节(除夕至正月初五)、元宵节(正月十五)外,全时段禁放;此外,遇到重污染天气一律禁放。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区)建成区;北海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此外,禁放时间和禁放区域内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对于城区之外的农村,该民警提醒村民,要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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