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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区司法部门首次以网上追逃形式收监执行脱离监管社区服刑人员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03-15 20:04:03

齐鲁网3月15日讯 3月14日,脱离监管多年的社区服刑人员刘某某成功落网,这是沾化区司法局首次以“网上追逃”的形式收监执行脱离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的成功案例。

刘某某,46岁,2012年9月28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2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止。刘某某于2012年9月28日前往沾化区司法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报到后刘某某前几个月表现良好,但2013年5月份,刘某某办理请假手续外出后便再未回来,定位手机关机,工作人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至此,刘某某脱离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沾化区司法局向刘某某原判法院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请收监执行,并建议公安机关进行追捕

2013年10月至2019年间,沾化区司法局一直在积极查找刘某某下落,但是刘某某为人狡猾,离开后便再未在本区出现过,其家属也称无法联系到本人。鉴于工作性质上的局限,一直未有刘某某的下落。

2019年初,滨州市司法局与滨州市公安局积极对接,召开联席会议,最终对刘某某实施了“网上追逃”。

3月14日,刘某某在山东省青州市落网,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第一时间告知了沾化区司法局。在区公安分局及区人民检察院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罪犯刘某某移交至沾化区看守所,等待完善手续并投监。

[责任编辑:杨凡、黄鹏伟、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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