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1 11:54:03
齐鲁网滨州3月21日讯 2019年3月15日21时许,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239省道埕口段巡逻中发现一辆悬挂鲁MJRXXX号小型轿车躲躲闪闪,时停时开,有逃避检查的嫌疑,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检查。当打开车门时,驾驶员满身酒气,现场经呼气酒精检查仪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比对,当事人吴某竟然是第二次酒驾被查了。
2019年3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无棣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000的处罚。
温馨提醒:
要时刻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驾,切莫以身试法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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