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8 09:54:03
齐鲁网滨州3月28日讯 3月28日,滨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建议残疾人办理《就业创业证》的通知,为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扶持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享受纳税、保险等优惠政策,建议本市就业年龄段内未就业的残疾人办理《就业创业证》。
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就业失业登记范围
1、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内的就业转失业和未就业转失业残疾人(以下简称失业残疾人)。
二、办理失业登记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1寸免冠彩照2张、2寸免冠彩照1 张;
3、就业转失业的残疾职工需提交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4、在市直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三、失业残疾人办理失业登记应按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申请免费办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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