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14 14:08:09
齐鲁网9月14日讯 近日,滨州无棣县信阳镇双侯村村内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枝(女,64岁,无棣县人)骑行二轮电动车沿村内公路由南向北行驶,与胡某忠(男,53岁,无棣县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枝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山东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忠驾驶的鲁M19X66车,事故发生时车速为36-42KM/H。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王某芝通过无交通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未让右侧来车先行,胡某忠驾驶车辆通过危险路段未降低安全速度。
经认定,双方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