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0-10 16:35:10
齐鲁网滨州10月10日讯 10月10日,记者从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获悉,滨州市滨城区两家单位因违法被行政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项及第十三条,滨州市振兴啃多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含有禁止添加成分食品被处以罚款30000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滨城区晨尚便利店因为销售不合格白酒被处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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