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0-12 11:05:10
齐鲁网滨州10月12日讯 “云剑”行动开展以来,滨州沾化公安持续发力,在全体民辅警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下,仅在10月11日一天,两名网上在逃人员相继落网,“云剑”行动再添丰硕战果。
1、王某千(67岁)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河南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经缜密侦查2019年10月11日沾化公安多部门合成作战远赴潍坊将其抓获。
2、王某(28岁)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东营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10月11日沾化公安民警多部门合成作战驾车赶往东营河口区经过长时间蹲守在王某落脚的小区将其抓获。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按照刑罚的规定,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一般是在基准刑下减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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