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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滨州邹平大集迁址信息系谣言!已报警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10-25 17:28:10

齐鲁网·闪电新闻滨州10月25日讯 10月25日,滨州邹平大集管理办公室发布声明,近日,在个别微信群中,出现落款为“邹平大集办公室农历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称邹平大集从明天开始正式迁往某路段的消息,并在多个微信群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对此,郑重声明:该网传信息不实。邹平大集迁址规范工作以10月12日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黛溪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的《关于对邹平大集进行迁址规范的通告》为准,除此公告外,邹平大集管理办公室并未发布任何其他信息。

目前,邹平大集管理办公室针对该谣言已向公安机关报警。

请广大市民朋友面对网络信息,理性对待,不轻信、不盲从,不信谣、不传谣,对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不转发、不传播、不评论、不顶贴。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共同构建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

附:关于对邹平大集进行迁址规范的通告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邹平大集造成的占道经营、堵塞交通、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日益突出,给附近居民及道路交通带来诸多不便和消防安全隐患。同时,随着邹平城市定位的不断提升,邹平大集对城市发展的阻碍、城市功能的发挥影响愈加突出,也极不符合“双城同创”的要求。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经充分论证、科学规划,现对邹平大集进行迁址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规范范围

现邹平大集及附近流动摊点

二、迁址地点

南关农贸市场和东关农贸市场(自2019年10月17日起取消原农历三、八邹平大集,设立南关农贸市场和东关农贸市场天天市)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6日—10月18日

报名地点:

南关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

程经理:13805431491

东关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

李经理:13706377760

四、优惠政策

减免一年的卫生费

请原邹平大集业户于10月16日—10月18日持身份证、收费单据到邹平大集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费用退还手续。2019年10月17日起(所有邹平大集业户及附近流动摊点)不允许在黄山二路、黄山三路等路段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邹平大集迁址规范事关城市形象提升和环境改善,所有经营业户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迁址规范工作。对仍占道经营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拒绝迁址规范阻挠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大集迁址规范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杨凡、杨本敬、张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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