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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踹警车!大骂民警!滨州一男子躲藏两个月后被刑拘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10-26 19:35:10

齐鲁网·闪电新闻滨州10月26日讯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有些人喝酒之后酒精上头,就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10月25日,躲藏两个月,认为辱骂警察、踢踹警车已经风平浪静的牛某被滨州经济开发区警方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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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份,滨州经济开发区园区派出所接杨某报警称被家暴,请求民警处理。民警迅速出警,在处理过程中,杨某醉酒的丈夫牛某发现民警录像就开始辱骂民警,不听其表哥劝阻,牛某不断辱骂民警,并两次拿起酒瓶要殴打录像民警,均被其表哥拦下。

在民警带离杨某进一步了解情况时,牛某用脚踢踹警车,阻碍执行职务。这种处理酒晕子的事儿,在基层派出所太司空见惯了,对于民警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喝酒了不是违法的理由,躲藏更不能躲掉。

10月25日,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将牛某抓获,牛某对辱骂警察,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牛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人民警察法》规定,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主要有: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公安机关的辅警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协助执法,其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组成部分,阻碍他们的行为也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所以公安机关在开展正当的执法活动时,公民有义务配合、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当事人或其亲属不得故意阻碍、打断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杨凡、冀姣、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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