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08 10:40:11
齐鲁网·闪电新闻滨州11月8日讯 11月8日,记者从滨州市滨城区城市管理局获悉,为切实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滨州市滨城区城市管理局对沿街商铺、单位门前均施划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即日起,将加大沿街违法停车管理力度。
一、道路沿线商户和单位要认真履行《滨州市滨城区市容环卫绿化责任书》职责,加强门前停车管理,提醒自备车辆及前来就餐、办事或者购物的车辆驾驶人将车辆有序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内。
二、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施划的停车位内停放,并按照泊位箭头指示,顺序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泊位等,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违停处罚。
三、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应当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机动车泊位等。
四、沿街商户、单位不得擅自设置或者停用、撤除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车辆停放泊位的障碍。
五、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沿街商户、单位门前违法违规停车的一律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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