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11 17:49: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1日讯 1月11日,记者从滨州阳信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号)自2020年1月20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当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此之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阳信县禁放区域:
阳信县城区东至新大济路、西至西外环、南至阳城九路、北至工业八路。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县范围内(含城区及各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处罚措施:
1、个人向烟花爆竹零售点、行人、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地等投掷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禁止燃放的区域、时间内,从事庆典、婚庆、殡葬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违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者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消费者和业主依法燃放烟花爆竹,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倡议:
一、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规定。不在禁限放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二、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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