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02 17:50: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日讯 2月2日,记者从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加大感染人群及疑似感染人群摸排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 I 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形成群防群治的防控体系,现要求:
即日起,全市各连锁、零售药店,店内工作人员每天按时测量体温,有感冒发烧症状不得上岗执业,自觉履行职责,监督进门顾客戴口罩、量体温,不戴口罩不得入内,主动承担购买退烧退热药品顾客信息登记任务。凡前来购买退烧退热药品、退烧贴、退热栓、尼美舒利等感冒发烧的顾客,一律登记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询问其购买药品是自服用还是给其他发热人员服用,若非本人服用,一并登记发热人员上述信息。同时,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不要恐慌,少出门,少聚餐。信息登记完毕后,立即上报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化科,电话:0543-4268670。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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