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10 16:21:02
2月10日,无棣县交通运输局、无棣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大型车辆在无棣县部分县乡道路实行禁行的通告。
为确保无棣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无棣县部分区域和道路实行禁止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
(一)禁行区域:新老城区、各乡镇人口密集区。
(二)禁行道路:城区范围内老205国道路段(海丰街道洼里宋村至大济路与老205国道路口)、开发区星湖十路、开发八路、信河路与蔡河路全路段禁止通行。
(三)禁行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不允许进入禁行区域的大型车辆。
二、运输通行规定
1、运输剧毒化学品,需进入县区禁行区域和禁行道路的,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证照到运输目的地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2、对配送生产物资、原料、成品油、液化气等非剧毒类危险品的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和禁行道路的,跨区通行的需持相关证照到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大型车辆进入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时间、路线核准证》,并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3、运输炸药等民用爆炸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并按照治安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绕行路线
1、沿205国道由东向西或由西向东过往车辆,行驶新G205;
2、东风港至无棣城区运输车辆,行驶疏港路(S233)、永管路(G340)至205国道;
3、去往长深高速方向车辆可绕行新海路(S236)、疏港路(S233)至沾化区下洼口通行。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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