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13 13:58: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3日讯 3月10日早上,滨州邹平市一小区发生火情,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消防车道上,阻碍消防车通行,于是大家合力搬车。
经查明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未正常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对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并通知占用人纠正,违反了《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该物业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小区物业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并按照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要求,划定标线标识、清除障碍物,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车车主处以行政警告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该车主表示已充分认识到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重要性,一定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
闪电新闻记者 周建辉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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