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30日讯 6月30日,记者从滨州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滨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自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7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16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66元。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维持1200元,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按“生活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挡划分标准,统筹使用。
统筹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规范签署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责任;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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