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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惠民县69辆因道路交通违法扣留车辆请尽快接受处理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7-19 17:42:07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9日讯 7月19日,记者从滨州市惠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惠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0年02月01日以前在执勤执法中依法扣留在三中队和五中队的69辆车(包括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轿车、货车、面包车、内燃观光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在30日内没有向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未前来接受处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对下列车辆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请下列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在公告期内携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车辆合法证明、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惠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和五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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