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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心城区将打造具有“国内名城”风范体现“齐鲁神韵”的城市夜景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作者:

2020-08-20 08:49:08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改善城市照明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市城管局牵头编制了《滨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近日该《专项规划》获市政府批复并正式实施。

据悉,《专项规划》包括总则、现状评估、功能照明、景观照明、景观照明布局、绿色照明、规划指引、实施策略、实施保障共九章内容,规划范围为滨州市中心城区(含滨北片区、高新片区、沾化城区)。《专项规划》结合滨州城市发展布局规划,对规划区域内道路及公共空间功能照明、景观照明进行了规划,对滨州城区、沾化区内主要河流水系、公园景观、特色桥梁、特色建筑进行照明规划,同时对滨州“走进黄河”生态发展进行了照明定位。通过规划,全力打造具有“国内名城”风范,体现“齐鲁神韵”的城市夜景,展现“人文光彩”,建设魅力“富强滨州”。

其中,针对功能照明,《专项规划》结合城市道路实际使用情况,对城区的主干道、次干道进行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并对四个照明等级在色温、亮度(照度)、眩光控制、环境比、引导性等主要指标进行限定;规划范围内主干道共8条,次干道共52条道路,共同形成城市夜景架构。

围绕景观照明,《专项规划》明确了“三带十一片区多节点”的城市夜景观空间结构,三带为秦皇河景观带、新立河景观带、秦台河景观带;十一片区为城市活力片区、行政服务片区、商贸核心片区、东部新城片区、湿地生态片区、黄河传承片区、高铁迎宾片区、高新发展片区、科技创新片区、凤凰古韵片区、枣乡安居片区;多节点为滨州南、西、北高速出入口,以及分布在城区的主要水系桥梁、主要特色建筑物及构筑物。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专项规划》对城市照明结合城市区域属性进行划分,并对照明在色温、亮度、照度、眩光控制、环境比、引导性等主要指标进行限定。

[责任编辑:杨凡、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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