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日讯 9月2日,记者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8月31日至9月1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2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的提请,于2020年9月1日任命:
孔宪军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海永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胜伦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云霞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素洁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董志霞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景晨光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赵海永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胜伦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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