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9日讯 9月9日,滨州市惠民县纪委监委发布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公告,7月24日,惠民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惠纪〔2020〕64号)。近期,纪检监察机关多次收到关于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信访举报,暴露出一些镇(街道)、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视不够、工作不实、落实不力,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引起群众反感,破坏了党员干部形象,影响了党风政风。
为防止关键节点“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狠刹“升学宴”“谢师宴”不正之风,切实做好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工作,公告如下:
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恪守纪律红线
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惠办字〔2013〕31号)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乔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等宴请庆贺,只能在家庭和直系亲属范围内举行,不准邀请单位的同事、上级、下属和与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治理“升学宴”“谢师宴”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治理“升学宴”“谢师宴”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一要迅速传达学习有关精神。要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惠纪〔2020〕64号)和本通知精神传达到镇(街道)、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认真学习。二要加强人员教育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镇(街道)、单位人员子女升学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有子女参加中、高考的人员要“一对一”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纪律要求,做到既不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也不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告诫、早纠正,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对教师的教育引导,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坚决抵制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不良社会风气。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从严追责问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信访受理、明察暗访、日常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本通知印发后,再发生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单位部门,进行责任倒查,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和“一岗双责”要求,严肃追究镇(街道)、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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