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9-09 16:01: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9日讯 近日,由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胡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无棣县法院判决胡某缴纳修复海洋资源环境等费用58万余元,现已生效。据悉,该案系滨州首起海洋公益诉讼案。
2019年7月初,胡某在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辽宁省绥中县附近海域非法开采海砂8100余吨,船舶至滨州港海域欲出售牟利时被查获。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后,重点围绕非法采砂损害鉴定机构选择、鉴定条件的证据固定、起诉管辖权法律适用、赔偿资金的使用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对胡某进行了调查,到海警部门及县海洋管理部门等进行实地走访,与采挖地辽宁省当地检察院、国土等行政部门开展协查。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委托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分别进行了鉴定评估,并联合多部门于世界海洋日进行了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海洋。
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充分借助外脑,构建了海洋公益诉讼技术平台支撑,有力践行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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