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5日讯 9月14日上午8时许,一辆私家车驾驶员神情紧张的向滨州市黄河二路渤海十六路路口的执勤交警求助。原来,这名驾驶员从阳信县人民医院拉着生病的老父亲急需转院到滨医附院进行救治,但恰逢上班早高峰,担心城区车辆较多,通行缓慢贻误救治时间,遂向路口交警求助。在交警的指挥疏导下,及时通过路口,将老父亲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在安顿好父亲后,驾驶员张某特意写了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给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送去,向公安交警执法为民,雪中送炭的行为表示感谢。表示,幸亏有执勤交警的迅速反应和及时放行,给父亲争取了宝贵的救治时间。
同时,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也向驾驶员说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所造成的违法行为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报道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