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10月13日,滨州市政府举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见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普查资料是否会被泄露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袁见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普查对象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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