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9日讯 日前,惠民县纪委监委对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李鸿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鸿军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鸿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惠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民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鸿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