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6日讯 近期,滨州沾化公安速破数起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
1月20日下午,民警在大高镇发现一银色轿车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将嫌疑人章某(化名)传唤到派出所。当天下午5时许,办案民警在章某指认下在沾化区富国街道一仓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364箱,随后另外一名嫌疑人陆某(化名)也被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21日上午10时许,古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卢某(化名)驾驶的农用三轮车车斗用塑料布遮盖,内藏有大量烟花爆竹,且拒不配合调查。经查,车斗内的烟花爆竹是卢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的,共100余箱,准备拉回古城镇贩卖。经询问,卢某对其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对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1月24日,下洼派出所在交警五中队、治安大队的密切配合下,破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抓获嫌疑人汪某(化名)。经查,汪某在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下,非法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该案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3种,共10余箱。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经营,需办理专门的经营许可证,无证从事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春节将至,沾化公安将全力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任何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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