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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公安提醒您:初六禁放!全年只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滨州队长

作者:

2021-02-16 18:33:02

《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20日颁布实施,对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区域等提出明确要求。

一年多来,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自觉遵守。尤其是今年春节期间。做到了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明天就是正月初六,沿街店铺、酒店饭店陆续正常营业,不少人还有“开门放炮”的旧观念~

滨州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初六是禁放烟花爆竹日,全年只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开门炮”将被依法处理!

为进一步做好节后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月16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视频会议,就做好正月初六、初八、正月十六这几个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将通过强化社会面巡查、强化查禁处罚、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控等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同时,动员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禁放、个个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良好局面。

根据《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规定

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四条环城道路以内以及县(市、区)建成区

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也就是说,今晚零时起,

在禁限放区域内

全年还有正月十五一天可以燃放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将被依法处理

别让“开门炮”成了“害人炮”!

《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自2020年1月20日实施

去年春季期间就有人置若罔闻违规燃放去年正月初六当天78人被依法处理滨州公安温馨提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但不会得到福气反倒给你带来麻烦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幸福的春节!

[责任编辑:杨凡、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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