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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黄河四路两车相撞致两车损坏 民警快速到警快速处置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9-11 20:06: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1日讯 9月1日8时30分许,张某强驾驶的鲁MUK0**小型汽车在滨州市黄河四路新兴市场附近右转弯时,与葛某驾驶的鲁MHE0**小型汽车处发生事故,致两车损坏,无人员受伤。

9月1日8时46分滨城区交警大队接警,8时48分指派骑警中队处警,8时50分骑警中队到警,9时00分定责完毕(事故快速处理完毕)。

当事人张某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当事人张某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葛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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