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10月13日,记者从滨州惠民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加强城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共建美好家园,严禁商户在沿街门店乱贴乱画、乱栓乱挂。存在乱贴乱画、乱栓乱挂现象的门店,10月31日前由业主自行清理完毕。
逾期未清理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实施非商业宣传性张贴、悬挂等行为的违法行为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对实施商业宣传性张贴、悬挂等行为的违法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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