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9日讯 1月29日,记者从邹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2022年1月28日21:30,邹平市疾控中心接到山东省疾控中心转河南省渑池县疾控中心协查信息:涉及邹平市一名密接人员H,为河南省渑池县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现将H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月26日
15:01-16:26,在济南西站VIP候车室候车。
16:26,乘坐G5565列车(05车厢)由济南西站出发,17:08到达邹平高铁站。
17:10左右,出站后在站前打出租车(车牌号鲁M42U85)到达焦桥镇东直村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1月27日
10:30-10:45,H自驾到焦桥中心卫生院采样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采样后自驾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1月28日
10:30-10:45,H自驾到焦桥中心卫生院采样进行返邹后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0:45-11:09,自驾到焦桥中心医院旁的联华超市购物。支付信息显示11:09结账,后自驾返回东直村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21:30接疾控中心协查信息,按要求进行隔离管控。
H外出期间除采样未佩戴口罩,其余时间自述全程佩戴口罩。截至目前,H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目前已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H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报备电话附后),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4268603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426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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