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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交警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4起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09-19 16:05: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9日讯 博兴公安交警大队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全市第十三次酒驾醉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于9月16日晚至19日凌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清剿整治夜查行动,严防酒醉驾肇事肇祸,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行动中,博兴公安交警大队提前研判,科学部署警力,提高夜间各时段的见警率和查处率,指令各执勤中队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形成严管、严查、严控的高压整治态势 ,确保道路不失控、不漏管。

期间,博兴公安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行动,全体执勤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勤,对于查处的涉嫌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全程利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及酒精测试仪等设备固定违法证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此次行动,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4起。

曝光台

9月16日23时42分许,博兴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博城二路交警大队门口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交警截停一辆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疑似酒驾,随后对驾驶员尹某鹏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 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尹某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9月17日凌晨,博兴交警大队兴福中队民警当场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刘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28***的小型汽车行至曹纯路5公里+100米处时,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兴福交警中队依法受案,并对刘某依法进行处罚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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