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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税务:“首违不罚”暖人心 税务执法有温度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9-10 17:00:09

齐鲁网滨州9月10日讯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积极落地“首违不罚”制度,推行柔性执法、以教代罚,为打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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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执法温度,办好惠民实事

“这次未按期申报,如果受到处罚,可就耽误了公司上市的大事。‘首违不罚’政策有些小暖心!”说起“首违不罚”,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慧慧既心有余悸又倍感庆幸。

据悉,该公司因财务人员疏忽未能及时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当前正值公司进入创业板上市第二轮审核问询的关键环节,一旦受到税收违法行为处罚将影响企业纳税信用,进而对企业上市带来不利影响。因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首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有关规定,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首违不罚”处理。

自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滨州市税务局共对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24项涉税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期限内改正的,实行一个公历年度内“首违不罚”。同时,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优化执法方式,激发市场活力

“纳税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如果因为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公司的贷款也会受到影响,‘首违不罚’体现了税务部门对我们的信任。”滨州市点个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先生认为首违不罚拉近了征纳关系。原来,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又缺乏专业会计,错过了申报时限。经核实,该企业首次发生税收违法行为,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根据“首违不罚”清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山东鑫仟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学为邹平市税务局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举措点赞:“得知企业这次的逾期申报属于首次违反,情节轻微,如果在期限内改正就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不予行政处罚,我真是既意外又欣喜。”

滨州市税务局将因纳税人疏忽大意、不熟悉政策导致的轻微违法行为与恶意及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相区别,把“首违不罚”作为税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综合运用整改约谈、批评教育、提出意见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替代了以往比较单一的罚款处理手段,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大的自我纠错、知错就改的空间,减少和避免企业因税收行政处罚,在评先创优、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市场主体干事创业、做大做强注入新活力。

推进柔性执法,点亮营商环境

“有了这次‘首违不罚’的经历,公司在今后一定按时申报纳税,不辜负税务执法的这份温暖和人情味。”谈到税务部门的柔性执法,无棣县品佳石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门玉峰说道。据了解,该公司财务人员收到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便赶到无棣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税务人员告诉门玉峰,企业逾期申报属于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如在限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且不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在纳税人完成补充申报后,税务人员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滨州市税务局始终把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作为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主动推进柔性执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增强服务意识,不断融洽征纳关系,确保对纳税人的税务行政处罚做到同事同罚、公正公平、刚柔并济,切实做到减轻企业运行压力,让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感受到执法的温情。

(通讯员 由鹏飞 陈明)

[责任编辑:杨凡、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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