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27 10:54:07
记者与家事审判一线法官进行互动交流
齐鲁网滨州7月27日讯(记者 陈帅)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7月28日,由滨州7家新闻媒体组成的记者采访团到博兴县法院、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就家事审判改革情况进行深入采访。
今年以来,博兴县法院采取了多项措施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包括建成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对“危机婚姻”实行冷静期制度、重点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对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拒不抚养子女的,判决不准离婚等等。博兴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张莉说,“我理解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就是让离婚案件的审理更加人性化。”
转变审判理念,对家事案件与其他民商事案件细致区分,将人身属性、伦理属性作为家事案件最为突出和重要的案件属性,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家事案件审判的首要目标。全面贯彻调解原则,坚持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始终,通过圆桌会议等模式,打消当事人对司法审判的心理壁垒,最大限度修复危机婚姻和家庭关系。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圆桌家事法庭
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记者参观了圆桌家事法庭,并通过科技法庭的远程传输系统旁听了齐某、张某离婚纠纷的庭审全过程。在家事审判庭,将原有的原告、被告坐席标签改为了“妻子”“丈夫”等体现家庭身份关系的称谓,布置了“家和万事兴”主题的家风文化墙,在潜移默化中唤醒双方的家庭意识。实行了夫妻感情与财产分别审查制度,第一次开庭及听后主要审查夫妻感情问题,组织双方对修复感情提出措施或建议;第二次开庭主要针对争议财产问题,庭审实质化,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在情感冲动下瞒报财产、虚构证据的情况,也增加了调解和好的成功率。
建立回访制度,包括诉讼中回访和判后回访。第一次开庭后,给予双方一个月左右缓和期,在这期间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当事人对离婚态度的转变或者调解意见;判后回访,主要针对判决不准离婚、抚养费支付、赡养纠纷等案件实行,有利于掌握亲情修复情况,扩大家事审判的社会功能。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