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8 09:26:04
齐鲁网滨州4月18日讯(记者 王飞飞 通讯员 刘锡明 李盈宁)从4月17日上午召开的滨州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获悉,滨州市将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山东省城市管理导则》和《滨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等行业规范,滨州市政府印发了《滨州市区户外广告及标识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据了解,本次整治的重点包括滨州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形式的户外广告,重点是主次干道两侧、商业区(商业街、步行街)、重点地段(公园、广场、车站周围)、四环两侧、城区出入口及高速公路两侧范围内广告,包括各种立柱式、楼顶、墙体、人行道广告;LED广告、门头招牌、标识牌;果皮箱、护栏广告、车体广告;条幅、气球、拱门、小旗子等软体广告;公共设施、建筑物及门窗玻璃上张贴的文字、图案等小广告。
《方案》按照“谁审批谁牵头、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责任分工,本次整治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是对擅自设置且符合设置标准的户外广告,责令业主限期办理审批手续,足额收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第二是对于擅自设置且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户外广告,责令业主自行拆除,重新申报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并办理审批手续,及时收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第三是由相关责任单位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重新设置条件以及未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违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本次整治于2017年4月20日开始,9月15日前全部完成。同时要求各县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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