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27 09:31:07
齐鲁网滨州7月27日讯(记者 陈帅)近日,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法官们远程开庭审理了三起减刑假释案件,这是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全昌,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常维华、审判员王胜伦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陆霞担任法庭记录。
刘某原是山东某大学副处级干部因贪污受贿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鲁北监狱远程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将声音、图像同步传输到中院科技法庭。因安某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有悔改表现,刑罚执行机关建议予以减刑7个月,检察机关对此予以同意,经过审理该案当庭宣判,刘某获得了7个月的减刑。随后,又连续远程开庭审理了魏某、陈某减刑案件,均当庭宣判。 此次庭审还邀请了2名滨州市政协委员旁听。
此次庭审过程,图像清晰、信号流畅,效果良好,三个案件审理共用时50分钟,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点赞。远程视频系统的应用不仅实现了远程视频开庭,还进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并借助庭审直播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揭开了减刑假释案件神秘的面纱,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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