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017-09-05 09:28:09
蘸起务实求新的笔墨,书写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工作成果。换届以来,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工作定位上力求精准、依法履职上力求实效,自身建设上力求过硬,大力弘扬严、细、深、实、新”的工作作风,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
定准位 促发展
定准位才能方向明。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把推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紧密联系人大职能,认真研究,多渠道、多形式征求“一府两院”及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并分别研究制定了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经市委批准后实施。其中,地方法规立项4件、调研项目3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审查计划预算报告5项,开展执法检查或视察14项。
为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月份,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在常规性工作审议和视察的基础上,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脱贫攻坚、沿黄开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作为监督重点,实现人大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对接,与全市发展战略和市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
解民忧 尽职责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尽职尽责为民代言。乱贴乱画、乱发小广告、养犬扰民、广场舞噪音、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等影响公共秩序的突出问题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为破解这些扰民问题,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滨州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规范不文明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增收等问题,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带领视察组,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工作、沿黄开发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该市人大还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形成了事先研究、深入视察、会议审议、及时交办“四步工作法”,切实提高了监督效果。
提素质 激活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在工作中,大力倡导“工匠精神”和精细化工作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求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都要做到掌握情况要细、分析问题要细、制定方案要细、工作落实要细,争当工作“争一流、上水平”的行家里手。
为规范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集中力量对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任免办法等38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完善了主任办公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工作制度,为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还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为抓手,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拓宽干部教育培训途径,先后举办专题讲座培训5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举办的专题培训班2批150余人次。
在全市推行人大电子表决系统,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决定、监督和人事任免事项实行电子表决。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电子表决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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