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30 18:24:11
齐鲁网滨州11月30日讯 记者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滨州所有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自2017年12月起统一每月23日扣款,考虑到贷款职工的适应程度,还将在25日和月末再进行两次补扣。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要求,目前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基本完成贷款模式转换工作。届时,滨州市所有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自2017年12月起统一每月23日扣款,考虑到贷款职工的适应程度,还将在25日和月末再进行两次补扣。也就是说,只要借款职工在月末前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还款资金,将不会计算逾期,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统一23日扣款后,计息周期也发生了变化。当期还款额存在增减变化,但还款总额保持不变。比如,之前1日还款,统一到23日还款后,计息周期是上月1日至本月23日,应还52(30+23-1)天的利息。
据了解,贷款模式转换工作完成后,下一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推进“双惯标”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拓展网上业务,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一个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