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19 17:24:05
齐鲁网滨州5月19日讯 5月18日,沾化区检察院依法对沾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主任科员郭学飞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这是沾化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移送审查起诉的首例案件。
4月19日,沾化区监察委员会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沾化区检察院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并进行讯问,听取辩护人意见,审查全部案卷。本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涉及范围广,调查取证、协调难度大,院领导靠案指挥,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不到一个月时间即审查完毕。
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郭学飞在担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性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数额较大,并为其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经沾化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全部认定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中的涉案金额,决定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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