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31 11:43:07
齐鲁网滨州7月31日讯 日前,中共惠民县纪委、惠民县监委对惠民县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刘磊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磊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务接待。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涉嫌犯罪。
刘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惠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惠民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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